“部分境外机构反映,希望在境内开展业务时预期更稳定、投资渠道更多、退出通道更通畅、享受税收优惠更便利等。”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由此,《措施》积极回应市场需求,既涉及境外机构“募投管退”各业务环节,也包括支持供需对接、畅通投资退出、便利享受优惠等政府管理服务。
《行动计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合理调控铝锭等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中国关于电解铝的产业政策备受市场关注。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细化部署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相关工作,深入挖掘行业节能降碳潜力,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
《行动计划》将“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列为首要工作任务,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合理调控铝锭等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
国家发改委表示,电解铝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实施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强新上项目源头把关,推动存量项目改造升级,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能够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对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撑全社会节能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节能降碳目标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显示,“十四五”前半段,中国在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指标上的进展落后于预期。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是时隔两年政府工作报告再度设置单位GDP能耗目标。
电解铝行业是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能耗及碳排放总量占有色金属行业的70%以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贾明星撰文分析称,我国是电解铝生产和消费大国,电解铝行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实施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对支撑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电解铝产量达到4159.4万吨,同比增长3.7%,约占全球电解铝产量的60%。近年来,我国电解铝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0.4%,2023年下降0.1%,已基本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与此同时,电解铝行业在产业布局调整优化、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潜力,节能降碳空间巨大。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电解铝行业2024~2025年形成节能量约2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
贾明星表示,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路径包括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耦合发展协同等方面,而能效提升是当前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最重要、最经济、最直接的手段。积极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行动,能够有效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执行产能调控
为加快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计划》从产能调控、节能降碳改造、非化石能源替代、产业绿色发展、数字化升级等方面部署了5项重点任务。
在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方面,《行动计划》明确,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综合运用环保、节能、安全、技术、质量等手段,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电解铝落后低效产能,加快淘汰2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产能退出项目须符合拆除动力装置、封存电解槽、限期拆除等要求。
贾明星表示,2017年,我国确定电解铝年产能“天花板”,通过实施产能等量置换政策,逐步淘汰落后的电解铝产能。《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相关要求,提出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在此基础上,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和环保准入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
根据国务院2023年底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但与此前相比,所涉及的城市范围有所调整。
此次行动计划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调整为82个。其中,长三角南部城市PM2.5基本稳定达标,不再列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四省交界地区城市PM2.5浓度较高,成为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因此将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更有利于开展大范围的区域联防联控,调整后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扩为“2+36”城市。
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在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方面,《行动计划》指出,推动铝电解槽大型化,支持实施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高强度钢材、低摩擦轴承、高效电机等材料设备优化电解槽结构,加强铝电解槽能量流优化及余热回收。
贾明星表示,目前,我国仍有约10%的电解铝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部分电解铝企业还存在大量老旧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巨大。《行动计划》提出了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电解槽运行优化等电解铝节能降碳改造技术方向,以及推广高效整流设备、智能槽控系统、在线监测装备等用能设备更新方向,明确了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具体实施路径。
提高电解铝行业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是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的重要举措。《行动计划》提到,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解铝可再生能源比例约24.4%,比2015年提高13个百分点。《行动计划》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进一步扩大非化石能源应用,鼓励通过绿证绿电交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并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
推动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涉及技术创新、改造更新、循环利用等多个环节,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撑保障。
《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等保障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强化激励约束,支持能效和环保绩效达标企业合理释放产能,加快能效低于基准水平或环保绩效C级的企业改造升级。继续严格执行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行动计划》明确,加大政策支持。综合运用政府投资、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手段,为符合条件的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铝业集团副总经理魏成文表示,《行动计划》强调要充分利用政府投资与既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研发示范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引导金融机构为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将为节能降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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